【本報訊】六名青年疑為阻止十六歲強姦案男證人協助警方調查,在證人及其父面前涉嫌恐嚇「咪講咁多嘢」,並要其父支付他們的律師費及擔保金,證人父親報警,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涉案六名被告依次是關偉強、陳天祿、林燕輝、麥鎮水、鄺炳杰及劉飛古(十九至二十歲),關早前棄保潛逃遭法庭頒下通緝令。其餘五人被控一項勒索及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劉另被控兩項勒索及一項拒捕,他承認拒捕罪。
控方案情指十六歲男事主Y的一名女性朋友,去年七月涉及一宗懷疑強姦案內,Y就該案向警方提供證人供詞。去年七月廿七日,一名男子聯絡Y問及報警的事。Y回家後再收到人來電,對方稱在樓下要見Y,Y在父親陪伴下落樓。當時六名被告指罵Y,又稱知道Y的住處及學校,叫他「最好收聲」。眾被告又指Y令他們要付六千元律師費及擔保金,Y父最終給眾人三千元。兩天後,Y父再按眾被告要求付款一萬,至八月三日被告再索款四萬,Y父報警。警方翌日拘捕首五名被告,至去年九月十二日在東涌發現劉,劉一度拒捕最後亦被捕。
案件編號:DCCC 113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