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擄童補習師藏多校放學表

男補習教師一個月前涉嫌無故在街上捉着五歲幼稚園女童的手,幸對方自行掙脫;至日前他涉嫌重施故技,向同一幼稚園另一名三歲女生埋手,幸得女校長出手阻止及報警,被捕補習教師昨解往九龍城法院提訊,暫控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他毋須答辯。控方庭上透露被告曾承認喜歡看學童放學,而警方亦在他的電腦內發現多間學校的時間表。

被告鄧偉豪(卅歲),報稱補習教師,被告外貌比實際年齡年輕,他蓄短髮,身穿長袖綠色恤衫及墨綠色長褲到庭。他應訊時木無表情,雙膊緊縮,雙手則貼近身體,他稍稍低頭,一直沒有移動頭部,只用眼角「掃射」庭上眾人。當傳譯員向他宣讀控罪後,問他是否明白時,他稍頓一下才表示:「明白。」

不准保釋 下周認人

控罪指他於四月十八日在九龍公爵街遊蕩,引致一名五歲女童擔心其人身安全。控方昨申請將案押後至下周三再訊,以進行認人手續,並調查被告是否牽涉其他同類案件,期間被告繼續收押警方看管。

控方透露,五歲女事主是幼稚園女生,被告案發時涉突捉着她的手,她及時掙脫。其後被告於即五月十七日於女事主的幼稚園外在學童放學時疑捉着另一三歲女生的手,女校長發現報警將他拘捕。警誡下被告承認曾干犯上述案件,又稱喜愛看學生放學;警方稍後在被告電腦發現多間學校上下課及放學時間表。

控方擔心被告會再向其他兒童犯案,故反對他保釋。控方又透露,被告於○三年曾因干犯非禮罪被判感化。據了解,當年該案事主於案發時是廿一歲。

辯方替被告申請保釋時指他在公開大學取得數學系學位,現於一私校任補習教師,是該校唯一合資格數學老師,該校會因案件而受影響,被告及親友能付五萬作現金及人事擔保;但裁判官駁回其申請。

案件編號:KCCC 200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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