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地署徵用車蛇王郊遊

展示政府部門徵用公告車輛涉蛇王釣魚,地政總署竟死撐與部門無關!有市民發現一輛展示「地政總署斜坡樹木掛牌中」的車輛,並未進行任何公務,車上男女更駕車直驅鹿頸垂釣兼曬太陽。地政總署接受查詢後否認涉事車輛屬該署外判商所有,立法會議員直指涉事車輛有濫用政府特權之嫌,促地政署徹查事件,並重新檢討合約公司監管制度,勿讓政府部門之名遭濫用。

記者 馮國豪

阿成日前下午一時許駕車駛經大埔汀太路時,遭一輛銀白色私家車從後以高速超前,阿成稍後於燈位停車等候時,發現有關車輛的擋風玻璃竟展示「地政總署」標誌,「有呢塊牌即係話地政署做緊嘢,點可能揸到好似醉駕咁?」

濫用特權高速橫行

阿成因不滿有關車輛「橫行公路」而決定尾隨,發現該車前往鹿頸後,車上男女即從車尾箱取出釣魚用具前往附近岸邊垂釣,而非進行工程。

本報接獲投訴後即時實地了解,發現涉事私家車停泊在鹿頸新娘潭路停車場,車頭擋風玻璃則放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地政總署斜坡樹木掛牌中」告示,地政總署標誌清晰可見。記者根據阿成的指示,下午二時左右,終在近岸處發現男女蹤影,岸邊擺放固定魚竿外,有關男女則躺在石塊上悠閒地曬太陽,直至下午三時許才登車離去。

根據運輸署資料顯示,有關車輛屬一間樹藝工程有限公司所有,但當記者按擋風玻璃展示的地政告示嘗試聯絡時,電話卻長期無人接聽;即使循公司登記地址上門調查,亦未能與該公司職員聯絡。

雖然有關車輛展示地政總署的「王牌告示」,但地政總署發言人卻指該署並無錄用有關車輛的資料,而車輛所屬公司亦非該署合約承辦商。發言人強調,該署會提醒各合約承辦商,只有在執行該署外判職務時,才可展示與該署有關的告示。至於有車輛以該署名義進行私人活動,一旦發生交通意外責任誰屬等問題,發言人則未有回應。

議員指監管有問題

「樹藝工程公司同地政署嘅關係有好多可能性,但呢件事明顯反映地政署監管有問題!」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克勤認為,即使有關公司並非承辦商,亦有可能為履行合約的公司。由於車輛已展示告示,執行政府部門職務期間有機會獲得特權,例如違泊時不會被票控等,建議地政署批出執行公務告示時應採統一格式,包括註明工程合約號碼、投訴電話等,方便查詢。陳同時又要求地政署徹查事件,確保部門發出的公告不會被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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