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早前指會「理順」新界村屋僭建問題,令人質疑當局預算讓僭建物合法化。林鄭月娥昨日回應立法會議員質詢時強調,「理順」並非將違規違法個案合法化,重申在確保樓宇安全的大前提下,制訂分類規管,按問題的嚴重程度有序地執法。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批評政府講一套、做一套,指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執法態度與局長所言有出入,稍後會要求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事件。
林鄭月娥昨日在立法會透露,因應申訴專員公署上月發表的報告內容,當局正檢討現行涉及新界村屋僭建物的執法程序和策略,以提升執法效率。屋宇署會擴闊「正在施工的新僭建物」的定義,以免違規者鑽空子逃避責任,該署短期內會向員工發出明確指引。
她明確指出,在處理新界村屋僭建問題時,保障公眾安全和維護公眾利益是首要的任務,這點新界和市區並無二致,目前的政策是雙管齊下,首先是遏止新建築的違規建築物,第二是打擊及嚴肅處理嚴重的違規個案,至於不涉及樓宇安全及可容忍的個案,則需繼續與新界鄉議局商討處理方法。
提出質詢的李永達指出,各執法部門現時的態度與林鄭月娥所言有出入,認為局長所言是口不對心,唯一可喜的是對方明確表示理順方案並非等同將所有違法行為合法化。
他強調,並非要求一刀切解決所有僭建個案,稍後希望在發展事務委員會繼續討論問題的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