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點江山:訟棍損害香港利益

清光緒時的《桐鄉縣誌‧風俗》,記載了訟棍變亂黑白,架詞飾控,將一切訴訟事務都承接下來,包括打通官府關節,也由他們包攬。想不到時光倒流,今時今日香港,也有訟棍利用領取綜援、目不識丁的婆婆申請法援,然後無事生非,利用司法程序,損害香港整體利益。

據媒體揭發,從朱婆婆申請法律援助,到朱婆婆選擇律師,再到朱婆婆列舉所謂七大申訴重點的狀紙,都是公民黨一手在「生事」和「唆訟」,一手在「包謀」、「包訴」、「包攬」。俞蛟《夢廠雜著》指訟棍「立意措詞,能顛倒是非,混淆曲直」,「奸回巧詐,逞其伎倆,以撓國家之法,使是非、曲直無從辯」。而當今公民黨的一些大狀律師,幹的正是這種勾當。他們挑戰國家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大決議所定的國家規劃,帶給香港的浩劫損失無可估量。

司法覆核被濫用,政府法援署難辭其咎。法援署讓缺乏充分理據甚至挑戰「一國」主權的人士提出法律訴訟得到法律援助,不僅對納稅人不負責任,而且是對公義的顛覆。政府於○九年向立法會申請興建港珠澳大橋撥款時,公民黨當時投票支持,現在卻狙擊大橋工程,再次暴露該黨誠信破產。

公民黨如果真的是尋求公義,應該自己出錢打官司,但卻利用綜援婆婆申請法援,進行司法覆核,公民黨的大狀律師們無論輸贏都有利益,這種「不道德行為」,是對公義的褻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