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回歸後的情況看,可發現政客動輒操縱他人,濫用司法覆核控告政府,勝算大增。三年半前,終審法院為司法覆核申請設「合理爭辯」的門檻,此後兩年有近半申請被拒絕。公民黨利用領取綜援、目不識丁的婆婆申請法援,「理據」是大橋動工和通車會影響其健康。如果這也算是「合理爭辯」,那麼某某婆婆又可以說所有的基建乃至汽車行走都影響其健康,就可以濫用法援阻住地球轉了?
司法覆核被濫用,政府法援署難辭其咎。法援署讓缺乏充分理據提出法律訴訟的人士得到法律援助,不僅對納稅人不負責任,而且是對公義的顛覆。
公民黨如果真的是尋求公義,應該自己出錢打官司,而不是躲在幕後利用綜援婆婆申請法援,法官判政府要付三分之一堂費,其餘三分之二由「法援」支付,公民黨的大狀律師們無論輸贏都有金錢落袋,這種「不道德行為」,是對公義的褻瀆!
環保署做的環評報告,完全跟足既有程序,沒有行差踏錯。現有制度只需要量度工程造成的污染物累積影響會否超出環境許可上限,卻沒有要求量度不做工程的污染作為基線,跟有了工程後的污染作比較。事實上,此次法庭的判決,便是法官自己的「新演繹」,是現有的環評法例、技術備忘錄以至研究概要都沒有具體提到的。
很明顯,不堵塞司法漏洞,香港的「飛來橫禍」將層出不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