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衞生署聘有五百至六百名非公務員合約健康監察助理,負責口岸檢疫工作,有現職及離職員工卻批評署方涉嫌違反《僱傭條例》,禁止員工連續放年假,更不讓員工放取公眾假期及補假,有主管甚至遺失員工的超時工作紀錄,令他們損失超時補鐘。立法會議員梁耀忠直斥衞生署沒有盡責保障員工,要求港府向員工補假及補薪。
街工及政府前線僱員總會昨指出,現時半數合約健康監察助理年資已逾五年,但衞生署一直未有將有關工作列為常設職位,不少員工多年來更遭受歧視及欺凌。以放取年假為例,該批員工合約列明享有十天年假,但管方卻硬性規定十天年假必須分開提取,每月只能放一天,不容許連續放取,明顯違反《僱傭條例》。而署方在去年九月前,未有按合約讓員工享有公眾假期,更有管理層曾遺失員工的超時工作紀錄。
曾任健康監察助理的陳先生去年二月約滿離職,五天大假只放了兩天,還有三天未放,但署方卻未有補回年假薪酬,「每個月只可以放一日假(年假),放多過一日係唔可以,都係要解釋,有人儲假去旅行,但如果寫去旅行,對唔住,署方講明唔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