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廚師光顧水療按摩店時涉嫌強姦按摩女郎,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女事主在庭上供稱,她受侵犯後曾向女上司求助,其女上司竟指她即使報警也只有一半勝算,叫她選擇接受賠償,而她的老闆更對她說:「你做呢行有啲嘢你都預咗啦。」她當時回應說:「我嚟做嘢係出分力,唔係賣身。」,最終要自行報警。
四十三歲被告羅偉基,否認一項強姦罪,指他於去年六月七日在尖沙咀金馬倫道一間水療按摩店內強姦廿九歲女事主。
女事主供稱,她於當日下午四時在房內替「鹹濕」的被告按摩,被告在按摩時已想摸她的腳,她立即縮開。被告突然向她說:「我哋好耐無見」,便把她拉近其身邊及吻她,她即咬被告舌頭及膊頭掙扎離開。惟她當時因誤將香口膠從口中吐出,黏到自己頭髮,她想把香口膠除掉時,被告突然把她的上半身壓在床上,脫去她的胸圍扣、短褲和內褲,並把她強姦。
女事主指,被告事後「塞」了五百元給她,但她即將鈔票丟棄,被告再把鈔票拾回給她便離開。按摩店的接待員見她不開心便問她是否有人「夾硬嚟」,並稱會代她詢問女上司如何處理,她等待女上司回覆時曾去洗澡。
其女上司及後竟對她說,律師認為案件屬單對單指控,勝算不高,又找被告回來向她道歉。被告並下跪求她不要報警,其女上司又指她最多可以得五千元賠償,一萬至兩萬元並無可能。老闆回來後指她做這行都「預咗」,她回應說:「我嚟做嘢係出分力,唔係賣身。」
案件編號:HCCC 27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