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新聞:證據不足 警涉賣警服甩罪

【本報訊】高級警員陳善枝被指從警署取得警察裝備及制服後,交予男護士盧偉麟上網放售圖利,兩人最終被廉政公署放蛇拘控,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裁決。裁判官指控方未能充分證明涉案警察裝備及制服屬贓物,亦無法證明陳是以警員身份獲得有關物資,而盧雖曾向廉署臥底形容涉案裝備屬「違禁品」,但不足以證明他知道有關物品屬犯罪所得,因此裁定兩人處理贓物等罪全部不成立,當庭釋放。

首被告是高級警員陳善枝(五十歲),次被告是九龍醫院精神科男護士盧偉麟(三十二歲),控罪指兩人在二○○八年七月至九月間處理警隊財物,即四對鞋、兩個鞋盒、兩條褲、四件襯衣、一項交通警鴨舌帽以及兩條腰帶;首次被告另分別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洗黑錢的交替罪。

旁聽親友:感謝神

裁判官指兩名被告雖然全部脫罪,但亦屬自招嫌疑,因此不會獲發堂費;而首被告聞判後在庭上激動流淚,到庭旁聽親友則紛紛說:「感謝神。」次被告則狂奔離庭。

案件編號:KCCC 271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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