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窩輪天王」吳鎮濤造市案,區院早前已判處吳鎮濤及其妻鄭婉儀分別入獄四年及三年。控方向法庭申請充公他們的犯罪得益,法官昨日頒令充公吳夫婦合共逾一億元,他們若未能依期付款要加監九年。
四十二歲被告吳鎮濤(四十二歲),被裁定四項串謀詐騙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四十一歲女被告鄭婉儀被裁定十七項洗黑錢罪成,他們已提上訴。控方指吳○五至○八年招攬本港四家窩輪發行商所委任流通量提供者的內部人員作內應,開出有利價格及協助「搓」窩輪,營造活躍交投假象,在案中得益逾四千萬元,鄭處理犯罪得益逾一億。
案件編號:DCCC 405、89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