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婦林美呈過關後疑人間蒸發事件,有突破性發展﹗消息指林美呈懷疑涉及內地一宗刑事案件,被廣西南寧市公安局扣查,現時情況安全。有學者指內地執法部門按規定應在廿四小時內通知被扣查人士家屬,事件令人質疑現時兩地拘捕疑犯的通報機制是否仍未臻完善。
林美呈的女兒葉小姐連日來向中港兩地各部門求助均未有消息,報案九天後,警方始安排她到警署翻看母親出境當天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不過,一直協助葉家尋母的工聯會在與內地有關當局聯絡後,證實林美呈現時在廣西南寧市被扣查,由於罪行的內容涉屬個人私隱,工聯會未能詳細了解。
葉小姐透露,大約半年前,母親一名朋友在內地被扣查,曾經有人致電要求母親返回內地協助調查,惟其母以為是電話騙案未有理會,其後亦沒有人再聯絡她提及相關事情。據消息稱,當時確曾有內地相關部門聯絡葉母,由於她未有按要求回內地,故在進入內地境後被截停,並轉交廣西南寧市公安局作進一步調查。
熟悉內地法律的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王友金指出,內地《刑事訴訟法》規定,內地執法機關在拘留或羈押疑犯後,需在廿四小時之內通知家屬或工作單位﹔倘於七日內提不出證據,則需要釋放疑犯,事件顯示內地執法部門未有按程序辦事。
「好在個人無事啫﹗」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表示,早於五年前,兩地政府協議當兩地政府在執法行動中,拘捕了對方居民時會互通消息,連國安的調查亦包括在內。他認為,保安局應以此次事件為警號,與內地部門再確定雙方的協議,令身處香港家屬得知親人的下落。
就有港人在深圳失蹤一事,入境處在接獲求助後,已按求助人的情況及意願,按現行機制,向內地有關單位要求協助。發言人表示,在得悉當事人行蹤後,已即時通知求助人,該處會繼續與求助人保持聯繫跟進事件,及提供一切可行的協助。警方發言人證實,接獲葉小姐通知,得悉其母在內地被扣查,警方聯絡事務科正與內地當局核實消息。
■專案組、兩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