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皇家高等法院法官昨日裁定,○五年倫敦連環爆炸案的五十二名死者是非法被殺。法官指,無證據顯示有任何組織或個人的失職,引起或導致遇害者死亡。調查聆訊歷時近五個月,聽取三百零九人的供詞和一百九十七篇報告。○五年七月七日,倫敦地鐵和巴士先後發生四次自殺式炸彈襲擊,造成五十二死,七百多人受傷。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