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揭露○九年東亞運動會混帳一籮籮,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召開首日公開聆訊,但出席的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馮程淑儀仍堅拒認錯,死撐一億三千多萬元東亞運額外開支,由其他部門在經常性撥款中承擔是恒常做法。審計署署長鄧國斌表明不認同有關解釋,議員更直斥東亞運存在隱蔽帳目,質疑當局制訂財政預算時存心欺騙和「報細數」,日後再難支持政府舉辦亞運等大型運動會。
根據東亞運的財政報告,運動會的總開支為二億九千多萬元,當中一億二千多萬元屬於政府撥款,其餘為運動會收益及捐款,但是本身代表會計界的帳委會成員陳茂波,質疑東亞運的預算是否全面及已計算各項實際開支。
陳茂波指出,政府○三年向立法會提出申辦東亞運時,預算開支僅八千四百萬元;至○六年正式申請撥款時,已增至一億二千多萬元,升幅逾五成;至東亞運正式籌劃及舉行,多個政府部門再為東亞運承擔了一億三千多萬元額外開支,包括聘請合約員工、為運動設施進行臨時工程等,全部都與東亞運直接有關,質疑政府刻意蒙蔽立法會:「點確保政府第時再申辦其他大型活動時,市民掌握嘅資料係事實嘅全部?」
曾德成回應說,東亞運作為國際體育盛事,政府部門有責任提供支援,涉及警方、入境及醫療人員的支援開支,屬部門恒常經費,難以獨立抽出計算。他又說,不希望因定下界線,當超出部門工作範圍,就不對東亞運給予支援。他堅稱政府及東亞運公司均嚴格遵守一億二千多萬元開支的承諾,東亞運公司亦積極尋找贊助,最終有餘款可歸還政府。
馮程淑儀補充,康文署每年的經常性撥款都有預留款項支援大型活動,部分東亞運場地的臨時支援、聯絡及接待人員開支,均由有關經費支付;另有一百六十名臨時宣傳人員開支,則是來自政府因應金融海嘯而新增的創職位保就業撥款;至於多項預算及最終收支有出入,則是因實際情況有變,及當局缺乏舉辦大型活動經驗所致。
審計署署長鄧國斌聞言即反駁,審計報告所指的東亞運開支,全部是直接成本,未有包括警方等調派人手的成本。多名議員亦表明不接受當局的解釋。聆訊明天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