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繩索男教練請求年輕女學員到他住所做電腦文書輸入工作,期間疑露出狼相,三度抱女事主入睡房上下其手,又舔女事主的耳朵,並強行拉着女方的手隔着他的內褲摸他的下體。涉案教練否認非禮罪,昨在觀塘法院受審。
三十七歲被告楊復貽被控於去年九月十日,在西貢海下路大灘村的住所非禮廿一歲女事主。
女事主作供透露在工作上會接觸繩索訓練,遂報名參加被告的繩索課程,並透過社交網站Facebook聯絡。他們之後曾相約用膳和食糖水,被告又請求她替他的公司做文書工作,她答應並於案發日早上到被告住所。
當日她完成工作後,被告便播放一段有關公司的影片,期間將左手放在女事主的右大腿,再沿女事主的左膊頭,掃至手和腰,為時約十至十五分鐘。女事主雖用手肘頂撞,甚至明言:「唔好」,但被告未有收手,甚至摸女事主的胸。他又吹和舔女事主的耳朵十分鐘,之後更抱女事主入睡房放在床上,攬着她不放。她掙脫離開又被抱着,期間再遭被告多次非禮。
女事主後來藉詞工作上有急事要離開。被告遂駕車送女事主走,女事主後來報案。
資料顯示,被告從事高空繩索技術訓練與工作將近十二年,是亞洲獲取「IRATA」(國際工業繩索技術作業協會)第三級教練證書第一人,同時也是全亞洲教學經驗以及高空繩索技術工作最富有經驗人士之一。
案件編號:KTCC 703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