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橋公用 小業主啃保養

私人屋苑行人天橋「私用」變「公用」,地政總署與路政署卻以「地契規定」為由推卸維修與管理責任!沙田市中心有多個私人屋苑,全靠多條行人天橋連接至鄰近商場和沙田公園,四通八達的通道更需廿四小時開放公眾使用,惟保養維修費用卻全數由小業主負責。區議員與立法會議員均指有關安排欠公允,令小業主無端承受公眾開支。

居於沙田中心的梁女士指屋苑有多條天橋分別接駁好運中心、沙田廣場及沙田公園,其中一條天橋更為連接瀝源邨與禾輋邨的主要通道之一,變相「私器公用」,「呢幾條橋個個都行得,仲要開足廿四小時,但係維修保養費就加埋落管理費度,政府擺明蝦我哋啲小業主啫!」

當區區議員衞慶祥坦言,近年接獲多名屋苑居民查詢天橋維修責任問題,「啲居民問管理費係咪包埋天橋維修保養,不過有啲仲唔知一直畀緊錢!」衞曾於沙田區議會上向沙田地政處提問,獲覆連接沙田巿中心各屋苑共有十六條高架行人天橋,全數均由屋苑地段持有人負責興建、維修甚至保養,衞質疑政府「卸得就卸」,「唔使起橋已經慳一筆,仲要將維修保養責任推畀發展商同小業主,一啲都唔公平!」

「地契規定」作藉口懶理

其中一個有份負責興建上述天橋的發展商發言人承認,單以沙田中心而言,按照公契規定,其中五條行人天橋均為屋苑公用地方,須由所有業主(包括住宅及商場)負責維修保養。

路政署發言人回應查詢時,僅以上述多條行人天橋並非該署轄下設施作覆。地政署發言人則證實,根據沙田市中心各屋苑的地契條款顯示,各屋苑地段持有人須負責維修保養天橋,並開放予公眾使用。

「當年政府淨係諗點樣慳皮,到咗依家就用地契塞住人哋把口,點解唔可以檢討吓?」立法會議員民政事務委員會委員陳淑莊狠批政府只顧「諗縮數」,完全罔顧小業主之權利。

她促政策局重新檢討有關政策,更指日後如有類似屋苑的公用設施,可考慮以公帑興建,而非將維修責任推在發展商或小業主身上。

記者 林綺淇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