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頭腦簡單 思想幼稚

認為傳媒機構編採方針可完全不受商業或任何其他利益影響,實乃頭腦簡單、思想幼稚之徒也。只不過,事情不張揚,真相亦從未被證實,故此,心智未成熟者仍可活在自己的幻想中。

港鐵透過公關公司發「廣告界的標準函件」予傳媒機構,把抽調廣告與關於該公司的負面報道相提並論,乃罕有的「捉姦在床」例子。港鐵事後「收回」函件,公關公司自認誤解港鐵指引,如同被妻子捉個正着的「姦夫」說:「就當甚麼也沒發生過。」「淫婦」則把罪狀包攬上身,說:「我誤以為他想和我相好,原來是我表錯情,全是我錯。」試問天下間哪有為妻者相信此等牽強解釋。

是故,有論者倡議對此事進行獨立調查,實在多此一舉,蓋因姦情已屬在證據確鑿下被揭發,花費公帑調查,縱然作出既定結論,亦無助阻止將來再有姦情發生──一雙姦夫淫婦倒下,還有千千萬萬姦夫淫婦。輿論起哄,口誅筆伐,對同類事件已起在可行範圍內最大阻嚇作用:告知天下姦夫淫婦,勿肆無忌憚,明目張膽拿「公園」或「公車」作陽台。

事實上,當姦夫者不僅區區商業機構,更包括聲稱竭盡所能捍衞新聞自由的香港特區政府。我建議立法會議員質詢港府,過去一年在哪些傳媒刊登過甚麼廣告,然後分析獲得廣告者的立場為何,便一清二楚。最值得調查者可能就是政府,何解對傳媒機構厚此薄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