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被指干預內部調查

警方正內部調查一名督察,涉嫌違反《警隊資訊保安手冊》有關戶口密碼保安規定,把密碼交予下屬,讓他進入警隊「通用資訊系統」處理疑犯保釋金、同袍超時補水等多項應由行動支援小隊指揮官自行處理的資訊,並揭露有人於調查期間意圖平息事件,涉事警員被要求不要亂說話。警方回覆查詢時證實接獲投訴,因個案仍在調查中,不便評論,但強調過去三年沒有警務人員把系統密碼,交予他人使用而被處分。

事發於○八年九月至翌年二月,涉事姓陳警員以該姓李督察戶口處理文件,擔心遲早出事而向女警司揭發事件。事主未幾被調離原有崗位,其親友就事件與另一宗事宜合併向投訴警察課投訴,但因事主是警務人員而不符合要求,部門最終把個案轉介至九龍城警區一名行動主任處理,並由紅磡雜項調查隊錄取口供。

督察涉違警隊資訊保安例

惟事主友人向本報爆出驚人內幕,指當時負責錄取口供的警員,得悉事主欲把督察涉違反通用資訊系統的情節錄在口供後,竟即時煞停不錄取該部分口供;另一名不負責調查的警官亦向事主「出口術」,要求他不要錄取該部分口供,懷疑有人欲隻手遮天。

由於懷疑有人「臭屎密冚」,負責調查的行動主任疑未悉事件全部經過,今年初報稱未能證實姓李督察處理失當而結案。「但點解釋下屬(事主)記得佢(督察)三個密碼?密碼三個月轉一次,即係幫咗佢做半年以上。」事主友人批評案件由同區自己人調查,做法不公,已就案件再上訴。

警方發言人回覆查詢時表示,正就有人違反保安手冊調查事件,但未有直接回應有人欲密冚事件的指控。據悉,事主現已調至紅磡警署報案室,而姓李督察則調至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未受任何處分。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指出,指揮官工作繁重,過往將密碼交予下屬並不罕見,惟近年規定已趨嚴謹。手冊內容非硬性規定執行,存在灰色地帶,當局應直接把手冊內容列入警察通令中強制執行。

記者陳兆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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