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青年聲稱受人指使,收取一百元報酬後,上月在一日內「洗劫」九龍城區五條街共廿五棟大廈的郵箱,偷去六十八封信,但終因形迹可疑而被警方截停拘捕。被告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十項盜竊罪,被判入戒毒所。
案情指,兩名警員在今年三月十日約下午四時半,發現十九歲被告袁智華不停進出九龍城區多棟唐樓,每次離開手上均持有一些文件,警員欲上前查問時,被告即拔足狂奔,但最終被捕。警方在被告身上搜到共六十八封屬於他人的信件,包括銀行、電訊公司及政府機構的信件。
警誡下被告表示是受人指使偷信,警方調查下發現涉案信件分別來自九龍城區五條街共廿五棟大廈,警方事後成功聯絡其中十名物主。
被告早前因涉及另一宗自稱三合會成員及傷人案,已在荃灣法院被判入戒毒所。
案件編號:KCCC 1362/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