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自稱因感情壓力,以毒品減壓的孫興,曾經兩度離婚,頭一段婚姻因聚少離多告終,第二段婚姻則因第三者介入而破裂。在八六年當選亞洲電視舉辦的「電視先生選舉」冠軍前,孫興已經結婚,並育有一子一女。孫進身娛樂圈後,事業一帆風順,緋聞亦不絕於耳。
孫興其後集中火力在台灣發展,與首任太太因聚少離多而離婚。其後與馬來西亞選美冠軍出身的演員林美貞再婚,並育有一子。孫早年沉迷水煙,當時和林美貞更曾於台北開設水煙館,夫妻二人更一起出書、代言產品,成為娛樂圈羨煞旁人的模範夫妻。
但好景不常,孫興其後被發現於大陸結識了比他年輕十多載的女友駱莉娜,與林美貞維持了五年的婚姻因此告終,傳言指孫需支付高達五千萬元新台幣的贍養費,駱莉娜便是孫興在公安盤問片段口中提及的太太。除了第二任太太的贍養費外,原來他一直須支付第一任妻子的贍養費,他曾向兩名前妻許諾:「永遠是我喝水你們吃飯,永遠不會是你們吃飯我在吃鮑魚」,他承諾只要在能力之內,就一定會不惜代價地協助兩名前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