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子○八年在沙田的仁安醫院接受治療期間,疑遭醫療失誤引致身體受傷,她昨日入稟高院索償。原告李佩珍,三名被告依次是仁安醫院有限公司、陳永基及藍明權。入稟狀透露,原告於○八年四月廿七日至卅日期間在上址接受治療,她指稱疑因眾被告的疏忽令她受傷,原告遂要求被告賠償,但入稟狀未有透露金額。據資料顯示陳永基是放射科醫生,藍明權則是腦外科醫生。
案件編號:HCPI 279/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