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假約診 行為失當 醫生何鴻鈞表證成立

【本報訊】醫管局轄下中九龍診所醫生何鴻鈞涉嫌以雙親、兒子和門診病人假裝預約診症後,訛稱「甩底」藉此減輕工作量一案,昨在九龍城法院續審。被告被裁定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表證成立,他自辯時承認曾多次透過電話為在外地的父母診症,但返回診所便會為他們作醫療紀錄,被告認為用電話診症與病人去看門診無分別,只要「病人講嘅嘢信得過就得」。

指用長途電話為父母診症

四十四歲被告何鴻鈞稱,醫管局無明文規定應如何診症,他是根據醫委會的操守規定,只須為病人作適切診症便可。被告承認案發時的十二次診症其父母都不在港,但他有透過長途電話為父母診症,聽取父母講述病況,父母並會叫他拿定藥待他們回港時用。

被告亦曾四次在早上為兒子診症,返回診所後便為兒子拿藥﹐他認為着兒子到診所是「無意思,common sense(常識)咁做係多餘」。被告又指與五名醫管局病人稔熟,會為他們作預約和取消診症,因為電話預約不可以選擇醫生。

被告又說,會為家人「攞啲平安藥」以待他們回家時使用,「醫生有酌情權,十六年來有病人去旅行都會攞定止嘔止吐藥,都會畀,費事嗌。」

案件編號:KCCC 346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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