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翁以逆權侵佔為由早前興訟,與新世界發展旗下一間公司爭奪元朗唐人新村兩幅地皮,案件已排期在今年六月中於高院重審。惟涉案地皮去年發生有可疑的火警,老翁雖保性命但其屋卻被焚毀。新世界發展一方昨日在庭上反對老翁向高院呈交誓章,交代火災事件;卻被老翁一方反諷它是「對號入座」和「此地無銀」。法官最後批准誓章可呈堂,並下令新世界一方付訟費。
原告余紹卓,被告揚威投資有限公司,是新世界發展的旗下公司。原告○七年向被告興訟,聲稱已逆權侵佔被告兩幅位於唐人新村的地皮。高院前年初判老翁敗訴,但上訴庭在同年十一月裁定原審法官犯錯,把案件發還高院重審。
而涉案地皮於去年三月遇上火災,原告的屋和豬欄起火,他當時抱着一隻小狗和一部電視機逃出屋外,他雖幸保性命,但其屋和豬欄已遭焚毀,居於豬欄內的不少貓狗亦被燒死。
警方事後認為起火原因有可疑,但暫時未有拘捕任何人士。涉案地皮現時已變成爛地,村民集資為原告重建豬欄,令他可繼續養狗。原告暫時住在附近一間沒有供電的士多房內,村民亦正集資向他供電。
原告早前向法庭呈交誓章交代火災事件,但被告一方昨向法官提出反對。被告代表律師指,該份誓章所交代的是案發後情況,與原告是否逆權侵佔涉案土地無關,故要求法官剔除該份誓章。
原告代表律師則反諷被告,指該份誓章只是交代涉案土地的現況,原告從無說過火警與被告有關;而被告提出反對就有如「對號入座」和「此地無銀」般。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批准原告把誓章呈堂,並下令被告支付訟費。基於原告對透過調解了結雙方分歧持開放態度,故法官下令雙方嘗試在五月初前找調解員協助,將案押後六月初向法庭匯報進展。 案件編號: HCA 277/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