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女郎遭剋扣解僱賠償

【本報訊】本港一間飲品代理公司今年二月遣散五十多名啤酒女郎,有啤酒女郎指控公司以零散工方式聘用她們,並利用法例漏洞剋扣解僱補償。立法會議員梁耀宗估計,現時本港有三十萬零散工不受勞工法例保障,促請政府盡快修改勞工法例。

僱主走法律罅 員工無保障

匯泉國際有限公司今年二月解僱五十多名啤酒推銷員。推銷員黃小姐稱,去年一月於該公司任職,時薪六十五至八十元,月入可達逾萬元,被解僱後公司並無補回勞工假、年假、七日代通知金等,達三萬多元。

梁耀忠指,現時僱傭條例中連續四周為同一僱主每周工作十八小時以上的勞工才可得到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有薪年假等保障。僱主可利用法例漏洞如減工時等,使員工不符合受保障資格。最低工資實施後,相信更多僱主會以時薪聘請勞工,他促政府盡快修例。

匯泉國際強調「已跟足勞工法例」,又指涉及事件的啤酒推銷員有五十多人,四十多人已獲遣散賠償,其他個案因兼職及其他原因不應獲得遣散費,正與勞工處調停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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