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廷驊千億分產起風雲

估計身家逾一千億元的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與妻子楊福和達成離婚協議,兩人和平分手,但豪門恩怨未有告一段落。有法律界人士分析,由於楊福和正控告次女陳慧慧誤導父親陳廷驊作出不當的財產分配,有關官司的結果可能會影響到楊福和在離婚協議中取得財產數目和時間。而來自陳家的消息人士已重申,楊福和告女兒的官司仍會繼續進行,意味着楊福和獲得的財產分配仍有變數,家族爭產風雲勢將再度上演。

陳廷驊與楊福和結束逾半個世紀的婚姻,雙方同意離婚,有關離婚條款保密,但雙方表明協議已達致對陳廷驊和楊福和以及家人的最大利益,有傳楊福和在協議中獲得一百億元現金,但未得雙方證實。法律界人士陸偉雄分析,離婚雙方若願意簽訂和解協議,則應該已就各方爭拗「傾掂數」,否則會因另有官司在身,陳家的資產暫不能動用,楊福和「有排都收唔到錢」。

或有需要更改遺囑內容

熟悉離婚法的法律界人士鄧達明亦指,離婚協議會與楊福和控告陳慧慧的官司是否有相互影響,一切需視乎有關協議的具體內容,若雙方協議分配所有家產的某一個百分比,則楊福和所得的實際金額,需待另一官司結束後才有定論,而這亦需視乎楊福和指控陳慧慧不當影響有關資產轉移的時間,是在離婚協議之前或之後造成。

另外,有指陳廷驊一早立下遺囑,把大比數資產撥入慈善基金,只留百分之五予後人,陸偉雄稱,由於遺囑是在今次離婚協議前訂立,離婚協議列出的家財分配,只能動用陳廷驊全部身家的百分之五,若離婚協議指明由陳全部資產中分配,則陳有需要更改遺囑內容。

若已離婚 妻難再爭家產

陸又指,一旦陳廷驊未有如外界所料立下遺囑,日後由於楊福和已跟他離婚,楊難以再爭家產,陳的女兒自當成為遺產的受益人。但如果陳廷驊有立遺囑而遺囑並無分配財產給予兩名女兒,則其女兒可考慮提出訴訟挑戰遺囑的真確性,質疑陳在立遺囑時的精神狀況是否有能力作出判斷。

楊福和於去年十一月以原告人身份,指控其次女陳慧慧於二○○三至○五年期間,於分配陳廷驊財產給楊福和、陳慧慧本人及其姐陳慧芳,以及成立信託時,都曾誤導陳廷驊,或作出不當、錯誤或施壓,楊要求陳慧慧交出帳目及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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