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范家碧索償須繳文件

【本報訊】律師行高級女合夥人范家碧,六年前在西貢乘直升機時,因直升機墮地意外受傷。范之後向肇事直升機公司及機師民事索償,聲稱受傷後令她擴充律師行的計劃受挫,索償逾三千五百萬元。肇事機師要求范披露她的律師行收支和稅務文件作為證明,但范指文件牽涉機密資料而拒絕,高院昨日就此仲裁,指為了令審訊公平,下令范要披露部分文件。

乘直升機墮地受傷

原告范家碧(五十二歲)於○五年六月十一日受傷,休息了三個月復工。范其後向肇事機師Matthew Chan(首被告)及直升機公司Topjet Aviation Limited(次被告)索償,高院早前裁定被告一方要為意外負責,但賠償額有待評定。

而范原先索償逾七千萬元,至今年二月下調至逾三千五百萬元。雖然如此,法官仍認為范既然能在短時間內復工,該索償額仍很大。范則指稱意外影響到她擴充律師行的計劃,不但令其律師行的現金流大幅減少,亦令她日後退休出售律師行股權時所得金額亦減少。

案件編號:HCPI 40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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