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終院討回公道
《蘋果日報》娛樂版於九六年十月六日擅自侵犯前東方刊物《東方新地》,於九六年十月五日刊載一篇題為「王菲懷孕乘飛機」報道中的獨家照片及雜誌封面。東方入稟控告《蘋果》侵權,要求賠償。雖然原訟庭裁定東方勝訴,但東方僅獲賠償八千零一元,但卻須負擔《蘋果》的一百萬元訴訟費用。東方其後上訴得直,《蘋果》需自行負責訴訟費,但卻判東方要支付雙方在上訴庭費用計算總和的四分之三堂費。東方再向終審法院上訴,並獲終審庭五位法官一致判東方上訴得直,下令《蘋果》賠償三萬三千零一元予東方,並要支付原訟庭全部堂費及大部分上訴堂費給東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