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躍輝賄選案押後判刑

【本報訊】前沙田區議員兼前自由黨成員李躍輝,串謀前九龍城區議員蔣世昌及另外三人,在李前年參與沙田區議會補選時,向選民提供吃喝玩樂及免費醫療服務等利益,五人日前被裁定十項與選舉舞弊相關罪名成立。對於法官強調大有機會將他們判囚,眾被告昨透過代表律師求情,希望法官網開一面作出輕判,又呈上多位政界名人的信函求情;法官押後下周一判刑。

四男一女被告依次是西醫李躍輝(四十二歲)、報稱任職教育行政的蔣世昌(五十四歲)、保險代理梁駿業(四十歲)及余惠慈(卅七歲,女)、以及公司董事張勝佳(四十三歲)。眾被告繼續收押候判,蔣世昌被押走時,向到庭旁聽的家人點頭,之後更站起身向家人揮手。經過一天收押後,眾被告均顯得神情憔悴。

李躍輝的代表律師求情指,李在中文大學讀書時已熱心公共事務,自九四年起已獲選成沙田區區議員,但於○八年參選落敗,令李的政途受挫;為了繼續參與公共事務,李參加補選,更因此要退出所屬政黨。

蔣世昌的代表律師則指,蔣於羅富國教育學院畢業後到英國升學,回港後從事教育工作。他於八六年已從政當選九龍城區議員,又曾任市政局議員。律師又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由被告妻子和子女和十多名政界人士撰寫,包括田北俊、劉皇發、劉健儀、馮檢基及斐濟群島副領事等,另有曾受蔣幫助的一百三十多名市民聯署信。五名被告的律師都希望法官判處緩刑,即使要判囚,也希望是短期監禁。

開支二百萬僅報三萬

五名被告被控在○九年一月至三月廿八日間,涉及五項串謀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利益作舞弊行為、三項串謀發布不符合規定的選舉廣告印刷品及兩項串謀在選舉中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

控罪指他們向選民提供的服務利益開支高達二百萬元,但李申報的選舉開支僅得三萬多元

案件編號:DCCC 4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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