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購四大風險投訴飆增

本港通脹升溫,令網上團購成為新興消費模式,但投訴也相應趨升。消費者委員會今年首季已收到十一宗投訴,遠多於去年全年僅兩宗,其中有個案團購了觀光巴士券後一直未能預約座位至優惠逾期,亦有個案繳費後一直沒收到確認電郵及優惠券。消委會提醒消費者為免有不必要的損失,需注意團購消費四大風險,包括團購網站未必真的與供應商合作協議、產品及服務質素沒保證、未必有退款安排及境外註冊網站難追究。

網上團購指中介人與商戶洽談後,透過專設網上平台定期推出優惠,只要在指定時限內集合指定數目消費者,即可憑集體議價取得折扣,一般需參加者預繳費用,若訂購人數不足才會退款。

有業內人士估計現時約有三、四十個本港註冊的團購網站,大部分於過去一年半內成立,坦言擔心業界服務質素參差,影響消費者信心。

消委會今年首三個月已接獲十一宗涉及網上團購的投訴,主要涉及未能如期收貨及不滿服務質素等,合共涉款逾一萬元,全部屬本地網站。其中一名事主今年一月經團購網站,以一百九十九元購買花藝班會籍,並以信用卡付款,但其後一直沒收到確認電郵及優惠券,又未能聯絡團購網站,向消委會投訴後才獲得退款。

另一投訴人去年十二月初經團購網站訂購兩張五十元的觀光巴士券後,致電巴士公司預約平安夜或元旦的班次,卻發現經常預約爆滿,最終優惠券逾期作廢,事主亦向消委會投訴後才獲退還款項。

籲先了解運作 免招損失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許樹源昨表示,兩個案最終雖獲退款,但團購網對消費者保障有限,一般沒提及倒閉或負責人「走數」的退款及相關安排,部分團購網站的免責條款更列明,不會負責因資料錯誤或不實所導致的損失,提醒消費者網上團購時務必先了解網站運作及風險。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指《商品說明條例》修訂後,若商戶要求顧客預繳消費時沒意圖或明知未能供應服務或產品,即屬刑事罪行。警方去年接六百廿三宗網上商業騙案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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