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內地當局為了打壓維權人士,任何罪名都想得出,比莫須有更莫須有。
藝術家艾未未失蹤十天了,至今依然音訊杳然,他究竟犯了甚麼罪呢?官方報紙說他是「特立獨行」,但人們查遍古今中外的法律典籍,都查不到這條罪。後來新華網又發了條短訊,說他涉嫌經濟問題被調查,但卻鬼鬼祟祟,短訊只用英文不用中文,而且選擇在深夜發出,發出不久旋即自行刪除。
其實,特立獨行也好,經濟問題也罷,人家犯了甚麼罪,該打該殺,當局總得有個說法吧,為何如此鬼鬼祟祟?難道新華網用英文發稿同胞們就看不懂嗎?難道發完稿又刪除就人不知鬼不覺嗎?
最好笑的是,新華社較早前援引所謂網絡消息,指艾未未的某個作品抄襲一位教授的靈感。但該教授立即否認,要求新華社不要濫用其名字,並稱自己的名字「被新華社招募成一顆棋子」,「我的名字可能已經被打抱不平,但是我本人並不情願。」事實證明,來說是非者,就是是非人,抄襲靈感的不是別人,恰恰是官方通訊社。
「我有迷魂招不得,雄雞一聲天下白。」新華網既想為艾未未羅織罪名,卻不敢光明正大,只好選擇在深夜時分偷偷發稿,因為是給「鬼」看,見不得人,所以要用洋文。沒想到雄雞一唱,鬼怪逃遁,於是發完稿後不得不又刪除。唉,維穩,維穩,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