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自稱為茅山師傅的泥頭車司機,被控藉性交轉運為名,與一名十九歲「o靚模」性交九次,經審訊後被裁定以虛假藉口促致性行為罪成,早前被重判入獄六年九個月。司機昨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認為案件所涉的「虛假藉口」是否屬虛假陳述,以及事主是在一名中間人游說下信以為真,當中涉法律爭辯,故要求法律援助署委派律師代表被告提出上訴,案件押後排期聆訊。
五十六歲上訴人歐陽國富,去年初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九項以虛假藉口促致性行為罪成,控罪指他於○七年四至十二月期間,藉詞為十九歲女事主起命盤改命,九度促致女事主性交及為他口交。上訴人亦有就判刑提上訴,並有申請法援,但法援昨只派律師就判刑上訴,代表上訴人。
上訴庭法官昨指案件涉法律觀點爭拗,如這類理由是否屬虛假陳述;另上訴人授權一中間人向事主游說,事主最終相信並自願性交,這情況是否符合這控罪內容。上訴庭希望能在律師協助下聽取聆訊。 案件編號:CACC 4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