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項不清 官斥主控「唔用心」

本案控方案情提及女事主的銀行戶口有多次提取紀錄,並涉及不同款額,但卻未能解釋控方最終如何得出事主被盜取的款項為十五萬八千元。主審裁判官沈小民亦不禁提出疑問,但他花了逾半小時反覆詢問主控官,仍得不到明確解釋,他坦言:「如果我做主控就會問清楚呢啲問題,做個流程表畀法庭理解,將表面繁複嘅事簡單表述出嚟……,呢啲你應該熟晒㗎啦,做主控唔難,你用個心去做啦!」

沈小民昨聽畢控辯雙方案情後,未有如一般情況即時作出表證成立與否的裁決,反而花了逾半小時質問主控官未能清晰交代控方案情,連如何得出盜款金額亦沒解釋。他要求主控重新交代案情,包括:「初初話係幫事主保管住啲錢,之後又變成幫事主畀律師費,究竟被告喺咩情況管理事主嘅錢?啲錢有咩用途?所謂授權管理財產,又有無限制?所有嘢、每條數都要清清楚楚。」

主控官被一輪「質詢」後指,被告涉嫌從事主個人戶口提取卅萬元後,其中十四萬多用作律師費及保險費,餘下十五萬八千多元卻沒法解釋去向,因而被控盜取上述餘款,而其他案情細節則留待本周五解釋。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