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勿輸打贏要

對於最低工資在五月一日執行前,有關計算方法產生各種爭拗,實在令人非常失望。

在未討論那些計算方法的理據之前,且讓我們看一些基本的事實和原則。

第一,這個最低工資立法,是千呼萬喚始出來,前期的爭論且不去算,光是現任政府,已經用上許多時間去協調諮詢,例如用了兩年時間給予僱主作出單方面的提升,行政長官並揚言,不能達到目標就訴諸立法。而之後,又成立勞資雙方代表在內的委員會,幾經商討和議論,才達成目前這一個結論。

這表明,在時間和組織結構上,是希望雙方都接受這個討論出來的結果。勞方雖然達不到他們原來的期望時薪三十三元,但在互諒互讓的原則下,也不再用激進的手法去抗爭;而對於資方而言,既然經過長時間準備和相互妥協,那也應該忠實執行這個決定,不要輸打贏要,不要鑽空子和走法律罅。

政治制度要穩定,是大家都要有一定的道德操守,惟有此,才可以達到共識。共識的達成,當然是包括大家都要守信用,以及有政治誠信。

因此,搞了幾年時間,大家都充分討論,而且是中間落墨,把雙方的問題及顧慮都包括在內,當僱主耍花招,讓一些員工經最低工資立法之後,反而得不到原來的保障,甚至因加得減,那不但在道德道義上說不過去,更大的危險,是勞方已作妥協讓步之餘,反過來被耍,便非常容易轉而採取激進手段。

你耍我,我就還以顏色,結果就以抗爭來分高下,那以後還搞甚麼立法,做甚麼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