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自然災害造成生靈塗炭,總有人不分青紅皂白拋出天譴論,論者理所當然淪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因為災區死傷者之中大多是無罪無咎的無辜者,包括純潔無邪的小朋友,不該受盡天譴磨難也。
然而話又得說回來,塵世間到底有沒有天譴這回事?老天爺是不是會以殘酷的方式懲罰戴罪之身?依我說,如果真的有天譴,受災者最好是那些挑撥仇恨的極端主義者,一個五雷轟頂甚麼的,紛紛擾擾的世界如無意外可以和平得多。
正如那個美國的激進派牧師瓊斯,居然一把火燒掉人家的《可蘭經》,直接促成阿富汗爆發反美示威,暴徒衝入聯合國辦公大樓縱火和槍擊,導致多人死亡。這個極端的傢伙呀,實在是天譴的理想人選。當然了,瓊斯本人必定反唇相稽,阿富汗暴徒才該遭逢天譴,因為殺人放火的是他們。
若然我是無所不能的天老爺,我會瞬間轉移把瓊斯送到阿富汗暴徒手裏,讓他們狗咬狗骨。
如果真的有天譴,天下間所有血腥鎮壓同胞的獨裁暴君一樣是五雷轟頂的適當目標,而且這種懲罰方式不失為老天爺練練眼界尋開心的娛樂節目。
即以賴死不走的利比亞狂人卡達菲為例,屠殺示威人民居然出動戰鬥機轟炸,不是應該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麼?以空襲的方式把天譴進行到底,瞄準人民公敵的屁股霹靂轟之,大快人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