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法例竟然破壞現有僱傭制度,傷害低層員工的利益,可見特區政府辦事驚人地「厲害」。
工資制度,歷史上從來都是時薪制往月薪制過渡,反映社會的制度趨於合理、完善。
香港實行最低工資制,官員們不僅沒有參考其他國家的經驗,連內地情況也不了解,只是閉戶胡亂草擬,弄出了一個魔怪。
內地以及其他發達國家的最低工資制,分月薪和時薪兩種。月薪最低工資制包含眾多的勞工福利,如日常爭議最大的有薪吃飯時間和假期,還有醫療保險等等。內地早已有最低工資,香港才實行最低工資制,竟然只有時薪制,沒有月薪制,明顯落後於內地。
我不知特區政府草擬最低工資法例和指引的目的如何,公開的說法沒有意義,實際的效果才是重要。關鍵是,政府發出的指引,暴露了其實際企圖。
企圖一是讓僱主們去取消有薪吃飯、有薪假期,變成赤裸裸全無福利、件工制一樣的時薪制,比過往的時薪制更為落後。
企圖二是破壞月薪制,把月薪轉換為時薪,也即是把較穩定的月薪制,轉換為按時計算、極不穩定的僱傭方法。
特區政府破壞了公務員制,用外判制度取代;今次更進一步讓外判公司取消月薪,換作時薪。現時的僱傭制度是英國工會運動爭取的成果,香港殖民地時代坐享其成。回歸之後,竟然由「港人治港」來取消,換作資本主義野蠻時代的制度。嗚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