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香港淪為三無

天下本無事,庸官自擾之。香港勞資關係一向風平浪靜,談不上融洽,也不至於惡劣,正如一池寧靜的春水,大家相安無事。然而,港府無風起浪,推出一條漏洞百出的最低工資法例,硬是吹皺了一池春水,破壞了勞資關係,可怒也。

最低工資立法為哪般?說是說為了保障基層工人的收入,即使不能拉近貧富差距,起碼也讓打工仔活得有尊嚴,可惜事實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隨着法例實施在即,僱傭糾紛無日無之,勞資關係日益惡化,港府陷人於不義,僱主被指「無良」,僱員因加得減,這根本是添煩添亂,哪是甚麼德政。

最低工資法例最具爭議之處莫過於飯鐘錢及休息日薪金問題,港府立法粗疏,留下了一條大尾巴,出現了一個大漏洞,但卻美其名讓勞資雙方協商,實在夠厚顏。勞資雙方如何協商呢?協商的結果就是,愈來愈多僱主更改合約,愈來愈多僱員被迫由月薪轉時薪,本來有薪的休息日變成無薪,本來有薪的飯鐘也變成食自己。一法立,百弊生,一直行之有效的僱傭制度被搞得面目全非,一向唇齒相依的勞資關係被弄得劍拔弩張,這就是港府幹的好事!

人們始終不明白,最低工資法例研究復研究,拖延再拖延,前後搞了好幾年才成事,為何到頭來仍是粗疏不堪,漏洞百出呢?唯一的解釋就是港府無能。港府無能,僱主無良,勞工無奈,香港淪為「三無」,怎麼可能有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