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區重建局及房屋協會正式整合原有七個樓宇維修資助及貸款計劃,今日起為樓齡達二十年的舊樓業主提供一站式服務。新的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並作出多項放寬,包括考慮接受未成立法團的大廈申請、取消大廈單位數目限制、降低殘疾人士的資產及入息審查限額延長免息貸款還款期至五年等。預計每年將有逾六百幢大廈受惠,所涉津貼與貸款金額達二億五千萬元。
市建局工程及合約總監林偉能昨承認,原有多個資助及貸款計劃準則不一,令不少業主難以掌握。經整合的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將統一申請準則及申請表格,並考慮接受未成立法團的樓宇申請,但大廈公契需有維修條款、曾召開業主大會通過進行維修。
房協總經理(物業管理)潘源舫指,部分計劃的資助金額及條件亦較以前優厚,例如以往補助金最多只可達工程開支一半,現時提高至全數資助,但維持以一萬元為上限;另家居維修貸款計劃的還款期由卅六個月延長至六十個月。市民有疑問可致電31881188「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熱線查詢。
支援對象 津貼或貸款內容
業主立案法團 成立法團:每法團可獲3千元資助
業主立案法團 公用地方維修津貼:最高每單位3千元或工程總額兩成#
個別業主 公用地方維修免息貸款:最高每單位10萬元,還款期最長5年#
個別業主 家居維修免息貸款:最高每單位5萬元,還款期最長5年
個別業主 屋宇署低息貸款:最高每單位100萬元,還款期最長3年,長者或低收入人士可申請免息及延長還款期至6年
特別需要人士 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最高每人每單位4萬元
特別需要人士 合資格長者、殘疾人士或低收入人士可於維修大廈公用地方及家居兩方面各獲最多1萬元補助金
# 法團須於業主大會或管理委員會通過參加公用地方維修津貼或免息貸款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