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偉權報道】警察又涉嫌砌生豬肉!一名的士司機○九年接載兩名便衣警員期間,對方一直無表露身份,行車期間雙方為是否衝黃燈而發生爭拗,懷疑兩名警員為報復竟誣司機講粗口,以無禮貌及不守規矩的罪名把司機告上法庭。審訊期間,涉事司機吳先生發現兩名警員的口供紙內容有九成相似,質疑二人夾口供,最終司機獲撤銷控罪,但律政司卻放生兩名警員,未有指控兩名警員妨礙司法公正。有的士團體不滿警方及律政司的處理手法,計劃下星期一發起遊行抗議。
的士司機吳先生表示,○九年在旺角砵蘭街附近接載兩名男子往深水埗警署,對方一直沒有表露自己身份,表面難以看出二人是警察。當的士駛至近塘尾道及亞皆老街交界交通燈已轉黃色,後面一名男子大叫「過埋啦」。但吳先生卻沒有冒險,在燈位前停車。對方即時大罵「我同你講嘢,你咩態度?」吳先生回應道「你話過就過呀?你估大陸咩?」
雙方疑為此結怨,其中一名男子其後質疑吳先生未有展示司機證,並且表露警員身份,要求他停在深水埗警署門外,隨後拿起手機聲稱報警。可是在車上等候十幾分鐘仍未有警員出現,吳先生便自行撥九九九,報案指有兩名男子拒絕下車並自稱警員,數分鐘後終有六名警員從警署出來處理事件。
警員將雙方分開問話後,一名高級警官要求雙方和解。吳先生收取車資及要求抄下警員資料後離開,並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兩名警員,後來投訴警察課勸喻吳和解,他亦只能無奈接受。豈料,三、四個月後,吳先生竟接獲法庭傳票檢控他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以及無禮貌及不守規矩。吳出庭應訊只承認無展示司機證,但拒認無禮貌一罪。
案件其後轉到沙田法院審理,法官曾指,如果認罪只需罰款八百元,但吳認為自己從沒在該次車程上爆粗,於是堅決否認。吳先生在審訊期間,從兩名警員的口供紙發現極大漏洞,包括行文有九成相似,連寫錯車牌號碼亦竟然一式一樣,但兩名警員是在不同警署落口供,唯一解釋便是懷疑二人夾口供砌生豬肉。結果案件糾纏十三個月,吳先生共出庭三日半,花了五萬多元律師費,終獲法庭撤銷控罪。但法官卻相信兩名警員沒有夾口供,反而在指控吳先生爆粗的口供上有出入,其中一人沒有提及吳先生說了一句「X你老母」,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才撤銷控罪。
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黎銘洪表示,事件明顯是有警員砌生豬肉,法官一念之仁放生警員,律政司亦沒有採取行動,恐會連累更多人,因此計劃下星期一到律政司及警察總部示威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