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喜歡流連網吧,但網吧欠規管容易成為罪惡溫床,政府建議發牌規管互聯網電腦服務中心(俗稱網吧),規定不可設於純住宅用途建築物或工業大廈、不得於午夜十二時後招待十六歲以下人士及限制設於非純商業用途的網吧營業時間,設不多於五台電腦的私人會所及青年中心等則可獲豁免,有議員認為法例「遲到好過冇到」,但擔心當局巡查不足令法例形同虛設。
民政事務局就規管網吧提交建議文件予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下周討論,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楊立門稱,不少網吧廿四小時營業,容易被不法分子滲入,估計現時本港約有二百間網吧,每年約收到廿宗涉及滋擾或防火問題等投訴,根據警方數字,去年及前年分別有八宗及五宗涉及網吧的嚴重毒品案。
現時網吧透過○三年推出的《經營者守則》自我監管,但情況並不理想,當局建議透過發牌規管,如規定不得出售酒精飲品及於非純商業用途樓宇的網吧只可營業至午夜十二時等,受限的包括經營者收取費用提供電腦,讓顧客利用互聯網玩遊戲、使用文字處理軟件等用途的商業場所。
不過,對設有不多於五台電腦、只提供無線上網的場所、酒店商務中心、機場候機室、私人會所及非牟利團體內的電腦中心則可獲豁免。楊立門稱,現時約有一半網吧屬集團式經營,相信能符合有關要求,但對小本經營者的或會造成負擔。
對於設有大量電腦的樓上書店是否受規管,楊立門傾向將它們納入發牌制,但仍視乎該店主要業務是否提供電腦服務,「如果上網要收費嘅就要領牌,但點樣界定主要業務仲要再傾。」當局制訂細節時會考慮是否以總樓面面積來界定發牌標準及應否設置閉路電視功能,新例生效前將有十二個月寬限期,當局於今年第二、三季諮詢業界,年底就立法作決定,預計明年中可提交草案至立法會。
立法會議員甘乃威認為網吧跟「機舖」無異,當局可參考其發牌準則,如不得在學校一百米範圍內開設及發牌前諮詢居民,又建議加入扣分制,將嚴重違規者釘牌。
議員王國興則認為發牌制「遲到好過冇到」,呼籲警方加強查牌,否則新措施就形同虛設。油尖旺區議員陳偉強指暑假是無牌網吧活躍的高峰期,相信會有網吧違規,呼籲各部門加強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