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可加可減 實是只加不減

去年錄得豐厚盈利的港鐵,宣布再次啟動可加可減機制,六月起加價百分之二點三,引起市民極大反感。實際上,公共交通機構爭相加價,為通脹火上添油,令基層生活百上加斤,港府實在難辭其咎。

港鐵一向利字當頭,去年已搶閘加價逾百分之二,今年再次添食,兩年累積加幅近半成,成為公共交通工具加價潮的始作俑者。令人難以接受的是,港鐵去年盈利逾一百二十億元,大增兩成半,仍一意孤行再次向市民開刀,試問如何服眾?當然,港鐵加價的理由是冠冕堂皇的,強調只是尊重可加可減機制,完全毋須港府審批。而運輸及房屋局在回應港鐵加價時,亦只懂得重複一些陳腔濫調,聲稱今次調整票價已反映宏觀經濟狀況及市民的負擔能力,根本就是廢話。

欲加之價,何患無詞,港鐵在盈利大增之下仍年年加價,正好證明可加可減機制不合時宜,甚至是荒謬絕倫。港府○二年開始研究設立相關機制,用意是讓車資隨經濟大環境浮動,可以加亦可以減,豈料○六年出台這個機制時,通縮已去,通脹重臨,結果可加可減變成「只加不減」。可以預料,如果港府不採取補救措施,在通脹持續的情況下,港鐵以及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勢將年年加價,對升斗市民來說,這簡直是一場沒完沒了的噩夢。

事實上,可加可減機制設計千瘡百孔,早為人詬病。現行機制只考慮通脹和工資上升等營運成本指標,但對市民承擔能力和列車服務質素等社會關注的因素,卻置之不理,於是便出現一方面市民被通脹壓得喘不過氣來,另一方面仍要承受交通開支不斷上升之苦。而更荒謬的是,港鐵事故頻仍,仍可振振有詞加價。事實證明,可加可減機制已變成保障財團多於保障市民的工具,有違設立原意,難怪社會上要求盡快檢討甚至廢除的聲音不絕於耳。

其實,可加可減機制是否合理還在其次,港鐵作為本港最主要的公共交通工具,每日乘客多達四百萬人次,在年年賺大錢的情況下仍然堅持要賺到盡,完全不顧社會責任,無論如何都說不過去。必須知道,港鐵不少盈利是靠發展上蓋物業得來,這根本就是政府對港鐵的變相資助,況且政府又是港鐵大股東,怎能以「在商言商」作為擋箭牌呢?

退一步說,即使港鐵有一百個理由加價,當局亦應該想辦法補救,例如成立票價穩定基金,以地產收益津貼乘客,避免加價。正如學者所說,平衡公共交通收費「責在港府」,市民不能要求商業機構提供福利,但港府卻是責無旁貸,有必要為市民維持合理的交通收費。學者建議回購鐵路等公共交通資產,然後以專營權模式交予私人公司經營,以免市民任人宰割。事實上,港府坐擁龐大的財政盈餘,穩定公共交通收費並非不可能,問題是肯不肯做而已。

「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之謂民之父母。」在通脹肆虐之下,基層市民本已苦不堪言,公共交通工具輪流加價,無異於落井下石,港府對此依然無動於衷,證明他們根本不配做父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