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專家:滲漏因工程用料差

【本報訊】屋宇署前署長蔡宇略豪宅疑漏水滋擾樓下鄰居案昨日續審。控方傳召專家證人到九龍城法院作供,證人指,被告寓所的工人廁所地台和牆身因防水物料有問題,導致出現漏水情況,又指漏水絕非由被告的樓上單位引起。

反駁辯方解釋

專家證人食環署及屋宇署聯合辦事處專業主任吳少良指,根據他同事所做測試,排除是被告蔡宇略寓所的渠管及雨水造成滲漏,應是被告寓所的工人廁所地台和牆身的防水物質欠佳所致。吳又認為漏水不是被告樓上四樓的單位因裝修造成,因為裝修結束後,被告樓下二樓住戶仍發現水滴。

辯方盤問指大廈石屎牆內有裂縫,令四樓的水沿裂縫流下,惟被告寓所的防水工程妥當,令水無在其單位滲漏出來,直接流落二樓。但吳否認此說法,指水在牆內周圍流動,不會完全直流到二樓。案件今續。

控罪指,被告沒有遵從食環署於去年三月五日發出的《妨擾事故通知》,即要求被告在廿一天內將工人廁所地台和牆的防水物料修葺好。 案件編號:KCS 1184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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