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大學校長應該好忙,淨係校務同籌款工作已經相當繁重,但嶺南大學校長陳玉樹就能人所不能,公職貫全身。陳校長尋日再獲港府委任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員薪津獨立委員會」成員,連同舊有嘅六項公職,已超出港府所定嘅「六六」規條,即係不能擔任多於六項法定組織或諮詢委員會公職,及不能擔任超過六年嘅限制。
翻查資料同嶺大嘅校長簡介,發現陳校長現已出任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主席、公務員敍用委會會員、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委員、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成員、關愛基金督導委員會委員及香港盈富基金監督委員會委員,加埋尋日最新獲委任嘅公職,共有七項公職在身,拍得住身兼嶺大校董會主席、有「公職王」之稱嘅陳智思。
不過,每逢發生呢類情況,政府梗係辯稱要知人善任,但係咪難搵人到有規定都唔跟呢?咁陳校長又知唔知自己涉嫌違規呢?或者佢有部分公職任期就快到期都未定,睇嚟班立法會議員又會搵政府算帳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