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十四歲中學排球助教榮耀吉,涉嫌於○八至○九年間藉詞按摩而非禮三名十餘歲女童,去年被九龍城法院裁定四項非禮罪成,判監一年九個月,但他於上月在高院上訴得直,推翻所有定罪。高院昨決定不重審案件,並頒發判案理由書解釋。
法官指審理這類案件時要特別小心,控方證人大多數是未成年人士,應避免向她們提出誘導性問題,防止她們在不肯定的情況下被誘導作供,但原審裁判官卻向證人問一些誘導性問題,令上訴人得不到公平審訊,遂判他得直。
案件編號:HCMA 708 /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