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部殘缺的六旬男子經落馬洲返港時,因拒絕脫帽讓衞生署職員檢測體溫,雖然他右手僅餘一隻手指,雙腳亦有行動不便,但他仍能「以一敵三」,連環襲擊三名年輕力壯的衞生署男職員,令他們分別有臉部流血、身體擦傷及眼鏡跌地毀爛,最終被制服。被告昨於粉嶺法院承認一項阻礙公職人員、一項普通襲擊及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判入獄四個月。
六十三歲被告馬國偉,報稱玻璃廠技術員。被告昨到庭時步行一拐一拐,在庭上站立幾分鐘已感不適,裁判官查問後,准他坐椅子。
他聞悉判囚後,立即滿口嘮叨謂:「我被人圍毆都要坐監呀,唔係吖嘛!」即使被押離法庭時,口中仍念念有詞。辯方求情指他已婚及育有兩名女兒,而他右手天生只有拇指及手掌,雙腳亦有勞損。辯方指被告當時因頭部碰撞到測量體溫的儀器,一時衝動才犯案。
這宗以一敵三的打鬥發生於今年一月十四日清晨六時許,被告從內地經落馬洲返港,當時他沒有脫下帽子接受儀器探測體溫,衞生署港口衞生處的健康監察助理王啟明上前截停他,並手持電子探熱針要求他脫帽。
惟被告不但撥開王的手,更雙手推向王,令王移後兩三步。
衞生監察主任葉文浩和龍遠強見狀,即上前協助及向被告加以解釋,但他依舊不聽,並想突圍離開,期間他突然抓着葉的胸口及猛推葉,葉失去平衡與被告雙雙倒地,期間被告的膝蓋跪在葉的腹部,令葉感痛楚大叫。
王及龍即時扶起被告着他冷靜,惟被告用右手捉着龍的頸,再用左手打龍的臉,令龍的眼鏡飛脫跌落地上,右邊鏡片碎裂。被告得手後意猶未盡,又指着三人並以粗口辱罵他們,期間被告的指甲劃到王右臉致流血。
警員稍後到達拘捕被告,警誡下他承認控罪及表示悔意,並解釋當時因心情不好,又遭三名事主阻擋所以才犯案。而三名年齡介乎廿七至四十六歲的衞生署職員與被告均需送院診治,三職員的身體多處有觸楚和擦傷。
案件編號:FLCC 74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