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腐液淋主控官三人候懲

外籍主控官葉祖耀前年在區域法院處理一宗詐騙案時,疑因有人想阻他出庭,待他午膳期間步出法院門外時行兇,向他淋潑腐蝕液體。事後多名男子被捕,其中三名涉案男子昨於高等法院承認淋鏹罪,收押候判。控方並揭露當中一名年僅廿一歲的林姓被告,曾涉○四年的童黨在藍田一屋苑內虐殺肥胖少女案,他當時因誤殺罪判囚六年四個月,出獄僅八個月便干犯本案。

被告林偉世(廿一歲)、李彥南(十九歲)及賴國樑(卅八歲)承認一項串謀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液體罪,指他們在○九年十月廿七日與他人在區域法院門外,向男子葉祖耀(Mitchell, Neil Simon)淋潑腐蝕性液體。由於辯方律師要索取指示進行求情,法官將案押後本月廿八日判刑。

另三人早已認罪 餘一被告撤控

案中尚有四名男子被控,其中三人姬錫康(四十三歲)、鄧忠濠(廿八歲)及馬信益(卅八歲),早前已在高院認罪稍後判刑;餘下一人周劍龍(廿四歲)昨日獲控方撤控。

控方案情指事主葉祖耀案發時在區院處理一宗關於一名律師涉嫌詐騙和洗黑錢的案件,事發下午一時他往午膳,甫出法院門外即遭兩名男子淋鏹,事主當時感到左眼及口部刺痛,送院後證實左耳及臉頰等灼傷,左眼亦受傷,去年一月覆診時大致痊愈,視力未有受損。而案中腐液經化驗後,證實是硫酸。

警方同年十二月拘捕一眾被告,其中有人指同年十月中收到男子「阿傑」的電話,對方表示受託要斬一名參與該宗詐騙案的「光頭鬼」,酬勞三萬元。姬、賴及「阿傑」曾到中環守候該名目標人物「光頭鬼」,並曾到法院確認及在灣仔視察。

其餘被告則收到「阿傑」或另一男子「鮑魚偉」的指示,事發時在灣仔集合,當時卻獲派紙杯及有濃烈酸味的「污水」,其中兩人成功向事主潑液。李則在警誡下聲稱,當時在法院外等候時睡着了,後來「鮑」着他回家。控方指「鮑」現被通緝。

控方在庭上透露眾被告背景時,揭發林偉世○六年有誤殺的案底,○九年二月出獄。該案是十八歲少女劉美英在○四年七月於藍田一單位內,遭童黨虐打致死,並遭鏹水毀容及棄屍山澗,而林干犯該案時年僅十五歲。 案件編號:HCCC 14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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