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材商將泡桐花充凌霄花

【本報訊】衞生署調查東涌中藥材零售商「富康中西藥行」疑把有毒的洋金花誤作凌霄花售賣,致市民服後中毒事件有新發展,藥材批發商「恒和藥材行」一直將「泡桐花」當作凌霄花售予零售商,而衞生署在藥行檢獲報稱凌霄花存貨,鑑證後確認為洋金花,顯示涉事藥行和批發商未能分辨其所售賣的藥材,當局將徵詢律政司意見,考慮是否採取執法行動。

可罰五萬監半年

衞生署根據零售商提供的紀錄發現,涉事藥行上月廿四日從批發商購入疑有問題的凌霄花,單據卻顯示為另一種無毒的泡桐花,該署再到批發商調查,雖沒有任何洋金花、凌霄花和泡桐花存貨,但批發商承認一直將泡桐花當作凌霄花出售。該署已到自去年八月起曾向有關批發商購買凌霄花和泡桐花的客戶調查,未發現混淆情況。

衞生署正就事件徵詢法律意見,事件中的藥行和批發商有可能觸犯《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事件中,四名中毒的市民外,有問題的凌霄花曾在該藥行由中醫師處方給七名市民,由於該中醫師未有妥善保存其病人紀錄,令衞生署無法跟進七人情況。該署關注該中醫師的執業水平,會將個案轉介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跟進。其中一名中毒的四歲男童的樣本又被驗出含有毒的烏頭鹼類物質,衞生署調查顯示,該藥行替男童煎藥前,曾替另一名病人煎含有烏頭鹼類物質的藥材,故不能排除兩名病人的藥湯有被混淆的可能,該署正就事件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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