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易服癖的香港大學前男研究助理,穿上女裝到商場閒逛,大模廝樣走入女廁,最終被保安員發現報警將他拘捕。被告昨在觀塘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獲准保釋至四月十一日等待索閱感化報告後才判刑。
二十七歲被告鄭永健昨承認在去年十月十日穿上女裝服飾,進入九龍灣德福廣場二期三樓女廁而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案情指,當日下午一時許,女保安員在德福廣場內巡邏,發現被告身穿女裝,形迹可疑,遂跟着他走到女廁內。女廁內當時有三名女子,但她們不以為意,未有理會被告,被告洗手洗臉後便進入廁格內。保安待女士們離開後便守着廁所門口,再通知同事報警。被告當場被捕,在警誡下聲稱自己只是一時貪玩。 案件編號:KTCC 704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