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漢與年輕女同事的婚外情破裂,他上門要求復合時涉嫌強姦女同事被捕。案件經審訊後,五男二女陪審團昨在高院退庭商議僅兩個多小時,一致裁定被告強姦罪不成立,被告當庭獲釋。
卅八歲被告黎景安,案發時為兒童教材講座講師,原被控去年三月廿七日在石硤尾某單位內,強姦廿三歲女事主。庭上透露,被告已婚,妻子居於內地,並育有一女,女事主是被告同事。女事主作供時稱,案發前不久她向被告提出分手,案發晚被告攜紅酒到她家,當時她身穿睡袍和內褲遭強姦,被告否認指控。 案件編號:HCCC 22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