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建聯西貢區議員邱戊秀,被指早前在投資經營小巴公司時,於長達九年時間與其他前董事以及職員懷疑擅用公司款項。
邱戊秀與另外六人(被告)遭原告西貢(1、2號)(專線)小巴有限公司循民事興訟,向七名被告索償一千三百萬元。
案件昨日於高等法院續審,原告一方向法庭呈上多張涉案的單據,質疑多張單據都是由同一人簽發。
此外,日前在法庭上的證據顯示,邱戊秀在案發時是綠色專線小巴總商會主席,惟現時他已離任。
案件編號:HCA 2554/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