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九歲男子李寶基(圖)被指扮長洲有勢力人士「細威」,在去年一月致電威嚇十五歲少女見面,否則對其父不利。少女懾於淫威應約,遭他帶往荃灣眾安街住所涉兩度強姦。
案件在高院審訊後,六男一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七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首項強姦罪成,第二項強姦罪雖不成立,因被告在開審前承認了非禮罪,即屬該罪的交替控罪,法官指示陪審團裁定他非禮罪成。法庭今判刑,被告收押。
案件編號:HCCC 35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