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ICAC)落案起訴六名人士,包括加楓石化(加拿大)有限公司三名高層,指他們涉嫌以虛假購貨發票,向六間銀行詐騙逾一億七千八百萬元短期貸款,部分人士更涉嫌串謀詐騙美國證券交易所,誇大營業額及利潤數字,以符合當地的上市要求。涉案六人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六名被告分別是加楓財務總監徐明通、董事盧銀培、經理兼和盈有限公司東主王樹輝、兆輝亞洲有限公司董事李燕萍、港利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余舜年及李建國,他們已全部獲准保釋,等候今日提堂。
加楓由徐及盧經營,從事潤滑油貿易生意,並在內地廠房進行生產。控罪指徐、盧、王及李燕萍涉嫌向六間銀行訛稱,由加楓提交、當中顯示加楓曾向徐操控的兆輝、港利通或Good Billion Corporation Limited購貨的發票,或加楓曾售貨予和盈的發票屬真確。
徐、盧及王等涉嫌意圖詐騙,誘使該六間銀行代表加楓支付合共逾一億七千八百萬元的發票金額,其後再安排以短期貸款形式的款項,由上述公司轉帳給加楓或徐所指示的其他實體。
另一控罪指,徐及王等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當時的美國證券交易所,即不誠實地誇大加楓及一間能源公司的營業額及利潤,致使它們的母公司符合美國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有關上市申請最終被擱置。
徐及王等另同被控兩項交替罪名,指他們涉嫌串謀捏改帳目,以顯示加楓及該能源公司的利潤比實際為高。李燕萍另被控三罪,指她涉嫌處理三筆共逾一億五千七百萬元的貸款。余及李建國同被控一項相類罪名,涉嫌處理共逾一千四百多萬元貸款。上述涉嫌罪行於○六年一月至○八年十月間發生。